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建立食品抽检多批次不合格生产经营者预警制度的通知》(鲁市监食检特字〔2022〕74号)要求,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对2022年以来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的食品销售者进行了飞行检查和责任约谈。[详细]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辖区疫情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筑牢夯实食品安全“防护墙”,南太湖新区分局迅速行动,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详细]
近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推动全市基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首要职责的措施》。[详细]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药品典型案例(第五十三批),涉及烟台市蓬莱区宝开盛超市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案;蓬莱市蓬莱阁街道汇海海珍品经销处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案;烟台市蓬莱区方霞小吃店地面杂物乱放的行为构成了环境不整洁的行为案;蓬莱市大柳行洪娟商店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等。[详细]
每年的四、五月份是山野菜盛产的季节。吃山野菜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保健作用,很多山野菜都成了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但一些有毒山野菜与食用种类外形酷似,仅靠肉眼和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很难辨别,极易引起食物中毒。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民众,谨慎采食山野菜,以免发生意外。[详细]
烟台市发布2021-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涉及食品领域2例。[详细]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防范安全风险隐患,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线,南浔区双林分局从4月份开始,由食安办牵头,陆续举办农村集体聚餐、小作坊生产等食品安全培训4次,30个行政村(居)食品安全网格员及小作坊生产者共50余人参加培训。[详细]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 2020 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53 号),《蜂胶生产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计划号:20204646-T-442)已完成起草并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现已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td.samr.gov.cn/gb/search/gbDetailed?id=B783196B1991A04CE05397BE0A0A5803)公开征求意见,请大家审阅并填写意见。[详细]
5月11日,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榆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晋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围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详细]
近日,一则#小龙虾的虾黄是肝胰脏#的消息上了热搜。并指出由于虾的内脏会富集重金属,所以建议大家不要吃虾黄。这让原本喜欢吃小龙虾虾黄的吃货们神经紧张起来。如果我们平时吃的真是小龙虾的肝胰脏,那虾黄到哪里去了?[详细]
5月11日,遂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2年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中“部分网络餐饮后厨脏乱差”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直园区市场监管分局食品安全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市局相关科室、执法支队负责人参会。[详细]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药品典型案例(第五十四批),涉及烟台茗屿饮品有限公司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案;烟台市蓬莱区丽萍饺子馆未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消毒案;蓬莱市新港街道雅泽餐馆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烟台市蓬莱区亨通超市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烟台市蓬莱区盛君和商店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等。[详细]
为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推进《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的顺利实施,湖州市吴兴区埭溪所全力加速推进网络餐饮阳光厨房项目建设。[详细]
当前,随着社区团购的快速发展,为民生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经营者利用社区团购模式,实施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为此,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强对社区团购组织者、经营者提醒告诫的同时,持续对不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公布新一批社区团购价格违法典型案例。[详细]
为全面提升运城市餐饮食品安全质量水平,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5月12日,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举办“食安封签”现场投放仪式。[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