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糕点、蔬菜制品、方便食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9大类食品27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详细]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期)》(以下简称《通告》2024年第7期),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罐头、冷冻饮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9类食品35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2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详细]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详细]
2024年4月10日,海关总署发布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详细]
近期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牵头制订了《调味品(食醋)感官品评导则 》《调味品(酱油)感官品评导则 》二项团体标准。工作启动后,起草工作组按照标准制订工作程序,组织完成了《调味品(食醋)感官品评导则 》《调味品(酱油)感官品评导则 》二项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面向行业征求意见。[详细]
2024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6个产品。[详细]
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大纲》《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大纲》,已经2024年4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0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自2024年5月5日起施行。[详细]
近期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牵头制订了《花胶(干鱼鳔)》团体标准。工作启动后,起草工作组按照标准制订工作程序,组织完成了《花胶(干鱼鳔)》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面向行业征求意见。[详细]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等25大类食品194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8大类食品26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近期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拟组织制定《冷冻薯制品》团体标准,现就此项目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4月16日前将意见及理由返回至我会邮箱:cnfia@vip.163.com到期无回复视为同意。[详细]
为加强对本市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和经营秩序,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通知》(农牧发〔2023〕17号)有关要求,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将开展《上海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办法》、《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及监督检查相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北京英太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北京英太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详细]
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黑龙江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2024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公布了12条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详细]